汉王保荐公告被曝误导证监会 存知识产权纠纷

2月4日消息,就在汉王科技刚刚公布招股意向书冲击深圳中小板之后,和汉王有知识产权纠纷的南开越洋向媒体透露,汉王在《招股意向书》和《保荐公告》中巧妙地掩盖了双方的知识产权纠纷,而双方的诉讼尚未终止。

汉王科技截至截稿为止并未公开回应此事。不过,在意向书中,汉王称这项软件著作权纠纷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纠纷源自合同授权专利使用

综合双方资料,汉王科技从2002年开始同南开越洋,也就是美国公司ExperExchange,Inc.签订了《RTK软件许可协议》。南开 越洋授权汉王科技在自己的应用软件中集成英文识别软件OpenRTK。到2006年,汉王科技按照每年一万份的数量向南开越洋支付技术使用费。

而在2006年,汉王科技全资子公司汉王制造同南开越洋签署了新的《软件许可协议》,而到2009年期间,汉王制造按照每年一万份的数量向南开越洋支付技术使用费。

2009年春天,南开越洋认为,汉王科技超过原协议范围使用自己的OCR识别技术,并每年销售几十万份,并向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索赔4700万人民币。

随后汉王科技认为,根据原合同协议,双方的纠纷应按照香港法律来解释,并寻求香港仲裁中心仲裁。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支持汉王科技,驳回了南开越洋的起诉。

汉王科技称此纠纷不影响公司上市

汉王科技招股书和《保荐公告》中详解了关于和南开越洋的纠纷。当中认为,汉王科技与汉王制造均严格执行了相关协议,并未发生侵权行为。

同时,汉王科技指出自己已经研发出所需的OCR识别技术,可替代南开越洋的技术。在未来,汉王不会再需要和南开越洋签约,

所以,此次纠纷不会影响汉王未来的发展以及本次上市计划。

在招股书中,汉王多次提到公司将面临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汉王称,这类纠纷在软件行业普遍存在,而审判将持续较长时间。

南开越洋称将发起香港仲裁 指汉王隐瞒事实

由于汉王科技在描述法院终审判决时,加入自己并没侵权的意见,南开越洋认为这样的说法误导了证监会,也曲解了法院的意思。

天津高院的终审判决书上表示,汉王和南开越洋之间的纠纷应该按照2002年签署合作中的仲裁协议解决,所以驳回上诉,并未支持任何一方意见。

汉王科技的上市保荐书上表示,经过内审,认定不侵权,另外,天津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其保荐人中德证券认定,和南开越洋的纠纷不构成重大不利事件。

南开越洋表示,已经在今年1月通知汉王将发起香港仲裁中心仲裁,而汉王在公开文件中并未披露此事,对股民权益有影响。

南开越洋称自己已经向证监会发出了举报信函,而且同时声称证监会正在积极处理此事。

到截稿为止,汉王科技并未公开回应这项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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