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峰】热点法律事件综述(2011-04)

 

1.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

关键词:知识产权 侵权 商标 域名

 

    看到一则IT新闻,题为“Oracle挥舞法律大棒 JavaEye被逼改名ItEye”。显然可以看出,此稿是由JavaEye权利人撰写和提供的。该稿中开头部分使用了“无法接受的苛刻条件”、“我们长期努力的交涉无效”、“以强硬的姿态要求我们服从”、“以停用javaeye.com域名作为威胁”,最后“我们只能放弃已经运营了7年的JavaEye的域名和JavaEye品牌,更名为ItEye”。这场纠纷在法律上可以归结于这样一个问题:即JavaEye权利使用该标识作为域名注册使用和网站名称有没有侵犯甲骨文公司或sun公司的Java商标权?看过于国富律师的文章“从JavaEye被迫改名看中国IT的知识产权窘况”后,就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不懂知识产权法律的该站站长在未咨询专业律师的情况下做出了一个非常草率和缺乏理智的行动。

有兴趣的读者还可以阅读本所王鸿超律师的文章:域名仲裁,还是域名诉讼?

 

2.开心网尘埃落定,业界是否能够“开心”?

关键词:开心网 不正当竞争 商标

    开心网(kaixin001.com)与kaixin.com的不正当竞争案落定,北京高院维持原判,继续认定被告未在与原告提供的服务近似的服务上使用“开心”注册商标,未侵犯开心网的商标权;认定开心为原告的知名服务的名称,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而被告擅自使用了这一名称,以致造成了市场公众的混淆。

这个案子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开心网的注册商标核定的使用范围与其实际提供且涉案的服务不相符,很难适用商标法;知名商品的名称权这一反不正当法下面的权利弥补了以上法律风险。这里有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个规律,即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延伸在商标法框架下商标权利人实际享有的权利范围,这是对注册商标掺入了商品名称及正当使用抗辩后的利益收敛方式。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角度是,开心网在这起案件中到底是输是赢?这个案件给业界其他公司带来的反思到底是什么?如果没有吸取双方在这个案件中的教训,恐怕以后还会出现若干真假美猴王事件。

    有兴趣的读者可以阅读:

    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二审败诉维持原判

    从开心网案件谈IT企业名牌保护

    名称起争议两开心网愿调解

    开心网案一审判决书

    浅评开心网案件

3.企业老总怎能当“范跑跑”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 黑名单

    现实中有这么一个现象,有的人自己的公司不想继续做下去了,不去申请注销,而是不参加年检,让工商局来吊销其营业执照,来使公司消灭。但这种选择会对日后的投资与管理造成不利之影响。“从工商局的黑名单说工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一文则对本行为的法律后果作具体说明。

4.在线格式条款的有效性

关键词:电子商务 格式条款 效力 判决

    知名B2C电商企业京东商城的购物协议一格式条款因非法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而被法院宣告无效。本所律师在“脱离具体交易谈“合同无效””一文中指出,目前市场化正在迅速深化扩展进程中,交易种类日益繁多复杂,法律对交易条件规制的滞后性之矛盾越来越突出。法院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如本案件)不能再主持诉讼各方调解,而是通过深入调研格式条款、限制和排除竞争条款等,深刻吸取部门立法的历史教训,凭借对法律的专业理解和司法权以判决形式对交易本身的某些条款及其背后的利益分配安排及时明确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价。

5.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出炉

关键词:电子商务 规范 商务部

日前,商务部在电子商务领域颁布指引类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该电子商务服务推荐性标准规范在明确规范交易秩序外,建议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如淘宝、腾讯拍拍)建立大额交易异地空难备份系统及应急预案等交易安全制度、两年数据存备制度、卖家保证金制度、冷静期制度等。本所律师于国富、于国强在文章“电子商务中引入“冷静期”制度的法律研究”文中曾对冷静期制度的必要性进行过深入探讨。

6.从番茄花园到萝卜家园,为什么老跟蔬菜过不去?

关键词:盗版 知识产权

    公安部于4月12日通报“萝卜家园”盗版软件案等十起特大案件,令人想起同为盗版著名案件且轰动一时的“番茄花园”盗版案件。不知道为什么盗版案件总是要跟蔬菜过不去呢?

    同时被公安部通报的另外几起案件中,还有直接关系公民生命健康的湖北制售假药案、四省制售假冒名牌化妆品案、安徽制售假农药案等。

中国的产业形像一直饱受诟病,假冒伪劣领衔主演的生财之道层出不穷,已经成为全民公敌,最近的染色馒头案将公众对行业及政府监管的不信任感再掀至一个高潮。这些非法生财的掠夺之术揭开了中国当下各个层面的问题,高者可升至宪法限制权力与保护人权之主题,中至社会道德或心灵秩序失陷,下至政府监管部门办事不力。公众的怨气与无奈也已非一日丑闻之成果。我有一个梦想,在那遥远的将来,我们的蔬菜不要再和犯罪之间建立任何关联!

 

7.版权与亲情之间的较量

关键词:版权 侵权 确权

    如果说慕容雪村等作家对百度文库的口诛笔伐让人们见识了作家的厉害,那么,近日著名语言学家周有光的行为让人们进一步感受到了版权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

    日前周有光教授已经委托律师起诉其子及李怀宏,诉请法院确定《周有光百岁口述》图书的著作权归属。鉴于该书署名为“周有光口述、李怀宏撰写”,使老教授认为自己的著作权被儿子侵犯了,愤而起诉到人民法院,要“讨个说法”。版权比亲情重要,至少在周教授心目中是这样。

参见:106岁语言学家周有光打著作权官司 起诉七旬儿子

 

8.于国富律师参加《打击和防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

 

  由检察日报社与深圳市检察院联合主办的“打击和防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研讨会”4月15日在深圳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讲话中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水平,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维、华为等相关方面的官员、专家学者及企业家近20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律师在这次会议上做了题为《对恶意挂接软件引入刑事打击的思考》的主题发言。详情链接:http://b.lawyer8.com/?p=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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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于国富律师  责任编辑:王鸿超 李纪丹 张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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