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峰]热点法律事件综述(2011-2)

1. 【垂直搜索之惑】按照互动百科的定义,“垂直搜索”是指针对某一行业的专业搜索引擎,是搜索引擎的细分和延伸,是对网页库中的某类专门的信息进行一次整合,定向分字段抽取出需要的数据进行处理后再以某种形式返回给用户。

    盛峰律师认为,“垂直搜索”嫁接了搜索引擎的概念。它除了是一种技术概念外,更多是一种商业模式,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仅仅背靠“垂直搜索”这一技术概念,而实际行为出于某种侵权恶意,对被搜索对象进行市场替代,仍然无法摆脱违法实质。盛峰律师事务所于国富律师代理的大众点评网诉爱帮网侵犯著作权一案,为了们提供了一个典型的标本。

具体分析,请阅读该案代理律师于国富的文章:

上海汉涛公司诉北京爱帮聚信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判决剖析

大众点评网再胜爱帮,建立在侵权基础上的“垂直搜索”可休矣

2.【软件企业优惠政策得以延续】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作为体现一国技术实力的行业,一直是政府大力扶持的项目。为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培育领军企业,国务院制订了《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按照该通知的精神,国家对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得以继续。 

3.【水军威猛】“网络水军”这个概念至今没有明确的官方解释,此种公关方式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仍缺乏法律的有效和直接调整。在新的立法出台前,能否把它放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仔细审视?于国富律师在“《水军泛滥是大患》”一文中,对水军的现状、工作机制及其危害作了揭示,雇佣水军的公关公司和诸如伊利这些的牛奶企业、当然还有那些有偿转帖和发帖的水军个人都应当看看。 

4.【商标权之保护和冲突】商标是用于区分不同的商品和服务提供者的标识。经过国家核准的注册商标,其权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在长期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实践之中,商标法律问题由于其主观性强,相似度判断标准不易掌握等因素,而出现了多方博弈和纷争的局面。从商标的保护角度看,其保护范围因商标的驰名程度而不同。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兴趣的读者可以阅读本所实习律师王鸿超的文章《从五粮液与七粮液谈驰名商标的保护》和于国富律师的文章《“白家”与“白象”和解商标纠纷》。在网络上,我们经常称为“网络商标”的域名,也在经历着矛盾与冲突的阵痛。如何解决域名争议,请阅读王鸿超律师的文章《域名仲裁,还是域名诉讼?》。

5.【网络诚信】2月21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有限公司(1688.HK)宣布,公司在2010年清理了约0.8%逾千名涉嫌欺诈的“中国供应商”客户,公司CEO卫哲和COO李旭晖承担责任引咎辞职。同时,阿里巴巴B2B公司宣布淘宝网CEO陆兆禧接替卫哲,兼任B2B公司CEO职务。阿里系掌门人马云为此专门发出了一封公开信,呼吁阿里人重视网络电子商务中的诚信问题,并且高呼“此时此刻,非我莫属”。无疑,网络诚信被阿里人提到了非常高的重视程度,并直接导致了高层地震。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如果这一次“有限度地震”能够呼吁起阿里巴巴军团的所有人,乃至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重视网络诚信问题,那么,这次事件为中国的网络发展将立下汗马功劳。 

6.【公司治理】2011年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法释(2011)3号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该司法解释结合具体司法实践,对于公司设立过程中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之债的转移,出资未完成及抽逃出资的股东及其它高管、董事、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隐名股东的责任等责任分配进行明确规定,希望利益相关方(如债权人、受害人、股东、公司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方)认真阅读该司法解释及对其的精细分析“对于新公司法解释三的解读”,合理转移交易中的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7.【安居之困】城市的环境质量下降,城市的地价房价却在飞速上涨,严重超支了部分国民的收入和信心。但是安居是人的硬性需求之一,在一部分人选择在城市蜗居的同时,另一部分人则选择去城郊的农村置地买房。但是在当前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法律环境下,这种交易存在法律上的巨大风险。对此关注的读者可以阅读本所房产首席律师钱学志的文章:城镇居民购买农民房屋的法律效力。 

8.【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往往具有民间性,并且金额不大。此类纠纷若全部归于法律诉讼或者仲裁解决,则有较多浪费司法资源之嫌。事实上,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借贷关系之时,其完全可以通过公证机关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的效力。从而可以避免诉讼之累而直接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这无疑是一条省时省力省心的“快速通道”。为了规范此类文书的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颁布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为此提供了具体指引。 

9.【房屋限购之殇】在国家的大力调控下,“国十条”、 “京十二条”、 “新国八条”、“京十五条”陆续出台,沉重打击了一部分炒房客。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已经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的贷款购房人,由于国家限购政策的出台造成了这些购房者不能取得银行贷款,从而无法向出卖方支付购房款的事件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否要向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限购政策出台后,中介公司收取的中介费是否应予以退?购房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借别人的名义购房是否存在风险?本所房地产部首席律师李松的“房屋限购令出台后所产生的法律纠纷及风险”文章对此进行了一一解答。

10.【2010年北京市各级法院共立案审理43万余件案件】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北京市在2010年全年共计立案433862 件,同比上升2 . 2 %。市高级法院制定《 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实施细则》 ,严格落实审限制度,全市法院审结案件441424 件,同比上升4 . 8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6 . 4 %。同时,加大立案前化解矛盾的力度,全市法院在立案前化解纠纷37150 件,使矛盾在初始阶段得到解决,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立案数量增长速度也低于近10 年平均8 . 7 %的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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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盛峰律师事务所《热点法律事件综述》是盛峰律师事务所为学习研究目的综合各方面法律信息编纂而成。本所不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主编:于国富律师  责任编辑:王鸿超 李纪丹 张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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