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搜索的法律界限分析

2010年8月,大众点评网继两次起诉爱帮网侵权之后,再次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爱帮网告上法庭,要求爱帮网在其首页明显位置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大众点评网经济损失人民币900万元。

 

大众点评网表示,自2003年创建以来,其为提高网站知名度,丰富网站内容,增加用户黏性付出了巨大的时间、精力和资金。目前,大众点评网中的商户介绍和用户点评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选择相关商家和服务的重要参考资料,并进而为原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而被告爱帮网与大众点评网在受众人群、盈利模式、经营范围、客户群落等方面完全重合,构成同业竞争。爱帮网大量复制大众点评网通过巨大时间精力和巨大投入积累的网站内容,获取不当的浏览量和竞争优势,属于明显的”搭便车”行为;其虚假宣传”爱帮网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本地生活搜索服务提供商,也是最大、最全的生活信息网上平台”。被告的上述宣传没有任何依据,属于虚假宣传。

 

大众点评网认为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持续时间长,主观恶意大,给其造成巨大损失。相关公众和合作伙伴受其虚假宣传影响,必然降低与原告的交易机会,势必造成原告市场占有率下降,进而受到声誉和经济的双重损失。

 

针对大众点评网的第三次起诉,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于国富律师认为,垂直搜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搜索对象的广度和深度

 

   一般而言,传统搜索引擎是无区分和歧视(中立)的抓取全网内容作为搜索对象。而垂直搜索则是通过事先选择了搜索对象,甚至针对不同的搜索对象进行专门编程的。在此种情况下,垂直搜索提供商如果选择被搜索对象范围过窄,将产生比较大的风险。

 

    从深度来看,如果搜索引擎不当的跨过了内容提供者设置的网页组合,深度链接有价值的内容,甚至赚取了本来应该属于内容提供者的广告机会,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当然,如果内容提供商不希望搜索引擎搜索到价值页面,也可以通过设置robots规则来告知搜索引擎。在没有通过设置robots规则予以阻止的情况下直接起诉中立搜索引擎,可能会承担败诉的后果。

 

 

 

2. 搜索礼仪的遵守情况

 

大众点评与爱帮之间纠纷的一个焦点问题是,大众点评认为爱帮一方面认为自己是搜索引擎,但与此同时却不遵守搜索引擎的相关礼仪——在大众点评通过各种方式明确告知不希望其收录自己内容之后,爱帮仍然在继续其“搜索”行为。在大众点评发函索取屏蔽其“搜索机器人”的方法时,爱帮并未积极回应。这种对于搜索引擎礼仪的漠视,将成为区分中立搜索引擎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要因素。

 

 

 

3. 较高的注意义务

 

无论从摘录内容的长度、内容关键词、是否删节等角度,还是从是否提供了来源网页链接的角度,垂直搜索均应当尽到非常高的注意义务。这是因为:

 

垂直搜索具有专业性,例如房产信息垂直搜索、医疗信息垂直搜索、美食信息垂直搜索等,这种专业性决定了其与被搜索对象之间处于直接竞争的相对地位。而传统的搜索引擎提供商并不具体经营某项信息服务,从而可以取得比较超然的地位。

 

垂直搜索并非提供被搜索对象的整页信息,而是对被搜索网页的“有用”内容进行抽取加工后,成为自己的网页信息。这种操作模式意味着更多的人为因素,当然也就可能离“中立性”较远。

 


  • 暂无相关日志

Comments are closed.

友站内容推荐


an error has occured, you can ask the author for help

Copyright ©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and WPYOU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