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科发[2010]32号
火炬区科委、各镇区科技办及相关企业:

根据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0〕436号),我省2010年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的申报受理工作已启动。为了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组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报送要求
详见附件:《关于开展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企业需先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注册,经市科技局认证通过后开始填报资料,填报完成后网上提交,同时打印申请书,并按要求与附
件装订成册。
2、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第一批请于6月20日前交到各镇区科技办,镇区科技办汇总后,填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6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
总表(见附件)交到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第二批各镇区科技办收取材料时间为8月25日前,上报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到高新科的时间为8月27日前。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应自己编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机构的许诺。
2、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专项审计必须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2010年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名单请留意省科技厅网上公告
(目前还未公布,可先参考2009年名单,以今年公布的为准)。
3、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可以咨询省和市的相关服务机构,或直接与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联系。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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